為更好地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根據《關于印發揚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揚科發[2019]6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9年度揚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市工程中心”)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市工程中心主要結合我市產業布局,重點圍繞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建不少于120家市工程中心,旨在培育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后備隊伍。
二、認定條件
1、申報企業符合國家、省及我市的產業政策,有明確的研究開發(設計)方向、具體研究內容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在相關行業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和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項目名稱冠以“揚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為所從事的產業技術領域或方向。
2、依托單位應是在本市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江蘇省高新技術(后備)企業、創新型企業、大中型工業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年銷售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原則上不低于3%。
3、擁有與認定市工程中心技術領域相關1項以上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近3年在其主要技術領域至少開發新產品或新技術3項以上。
4、擁有相對獨立的500平方米以上的研發場所,比較完備的價值3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具備承擔綜合性工程技術研發試驗任務的能力。
5、具有技術水平較高、工程化經驗豐富的專職研發人員10人以上,其中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少于2人,工程中心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市工程中心的認定審核和評選工作,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的認定條件,在保證程序合法和評選公平的前提下,擇優確定本年度市工程中心推薦名單,推薦名單須在本地公示且無異議后上報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對各地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的市工程中心認定名單進行核查,報局領導審批后確定本年度的市工程中心認定名單。
3、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端行為,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兩年內不再受理相關單位和科技主管部門的市工程中心認定工作。
4、根據年度考核任務和各地以往省、市工程中心的認定情況,各地推薦認定數量劃分如下:寶應縣12家,高郵市15家,儀征市12家,江都區20家,邗江區20家,廣陵區15家,開發區12家,生態科技新城4家,化工園區4家,市直6家,高新區不限額。
5、市工程中心認定名單推薦截止日期為2019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9年揚州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立項情況匯總表.xls
附件2:揚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備案表.doc
聯系人:科研機構處馬宗耀
電話:0514-8793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