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推動產業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運營交易,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印發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83號)的精神,結合《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擬在集成電路、智能制造、網絡與通信、生物醫藥、新材料等專利密集型產業領域,建設一批產業與知識產權有機結合的知識產權運營中心(以下簡稱“運營中心”),為創新主體提供公共服務,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為運營服務平臺體系中重要的執行機構,申報對象包括在寧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中心,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龍頭企業等載體。
二、申報條件
擬申報單位應為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信用好,無違法違規記錄或不良行為。
(二)有一定的知識產權運營基礎和轉移轉化能力,持有的可運營專利數量不少于200件或年知識產權運營收入不低于100萬元,有維持中心運行的保障經費;
(三)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面積不少于500平米,具備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
(四)有合理的人員配備,有從事知識產權或技術轉移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員超5人,團隊核心成員有專利代理人、律師或技術轉移經紀人等資質。
(五)有科學建設方案,運營中心圍繞專利轉讓、許可等運營交易工作,有明確的3年期運營規劃、戰略布局、目標任務和切實可行的工作舉措。
(六)有科學的管理制度、規范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內容和流程、完善的運營參與各方收益分配機制等。
(七)具備提供基于互聯網技術的線上線下聯動服務功能,能協同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產業龍頭企業等創新資源,具有較強產業號召力。
(八)以合作方式共建平臺的,申報方應與合作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承擔的職責和任務。
三、相關事項
(一)申報單位需提供紙質和電子檔材料。填寫《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申報表》(見附件),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需膠裝),紙質申報材料一式4份提交至科技人才局肖偉處;電子檔蓋章后掃描件一份提交至肖偉郵箱313510143@qq.com。
(二)申報材料按屬地逐級上報。申報單位向所屬區(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區(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資質及所提供的申報材料真實性等進行初審,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出具推薦意見。
(三)市知識產權局擇優確定擬實施的項目承擔單位,并給予一定經費支持。根據運營中心工作開展情況擇優推薦申報省級、國家級運營中心。
(四)截止時間:2019年9月26日前。
聯系人:
科技人才客服小南:025-85532267
科技人才局肖偉:028-85777172
郵箱:313510143@qq.com
聯系地址:興智路10號高新園大樓二樓203室
附件:《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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